文学院2017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背景
1、根据学校2017级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学校分流分类培养要求。我院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根据方案将在第三学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实行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分类培养。
2、2015年起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根据已有的试点省份考试通达率来看,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考生能通过此考试。实行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证之后,用人单位将实行资格证职业准入制度。国家总体上将提高教师职业进入门槛。
3、实行分流之后,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在汉语言文学核心课程,“读”“说”“写”能力培养上,要求一样。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区别在于,非师范生培养路径将致力于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非师范生不再参加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而安排事业单位文秘类或其它文字工作岗位实习。对师范生,教育实习环节将提出更高更严格要求,力求切实提高学生师范技能。总之,分流的目的是使人才培养更有针对性,各类学生都能够提高就业能力。
(二)分流原则
分流坚持以下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有利于学生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三)分流程序
一、5月27日(12周周日)晚上7:30在中文楼501教室召开17级1、2、3、4班动员大会。
二、5月27日大会结束后,17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填写师范班、非师范班申请表,5月30日(13周周三)下午6点前各班班长将申请表统一上交到文学院教学办公室。
三、6月1日(13周周五)晚上7点到8点30分,填写了师范班申请表的学生统一参加书面考试,考试地点在中文楼。
四、6月3日(13周周日)上午8点开始,填写了师范班申请表的学生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中文楼。
五、14周公示师范班、非师范班学生名单。
六、14周对师范班排名前80名学生再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公布卓越师范班与普通师范班学生名单。
(四)成绩构成
师范班、非师范班分流成绩由书面考试成绩、上学期平均成绩、普通话成绩、三笔字成绩、面试成绩五部分组成,总成绩=书面考试成绩×35%+上学期平均成绩×20%+普通话成绩×5%+三笔字成绩×5%+面试成绩×35%。
卓越师范班、普通师范班分流成绩为上述总成绩(书面考试成绩×35%+上学期平均成绩×20%+普通话成绩×5%+三笔字成绩×5%+第一次面试成绩×35%)×60%+第二次面试成绩×40%。
文学院
20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