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优秀学业导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稿)
来源:   作者: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数:   日期:2017-12-15   字体:【

一、优秀学业导师从15、16、17级学生导师中评选。

二、优秀学业导师暂定人数为6人,其中学院领导不超过一人。

三、优秀学业导师由15.16.17级学生评选,各班班干部组织本班学生选出本班优秀导师(所在班级导师数的30%),参选的三个年级导师按被指导学生所在班级提名多少排名,选择前6名导师为本年度(2017年)优秀导师。若出现并列前6名且人数超过了6名,则由学院领导召开班子会议,综合各方意见,酌情决定优秀导师人数。

四、优秀学业导师由学生评选,评选内容暂定以下四方面:

1.工作投入: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2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时要通过面谈及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40分)

2.学风引导: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20分)

3.学业规划指导: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15分)

4.学生满意度测评:学生对学业导师指导工作的满意度。(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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