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和《关于印发内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评定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推荐、辅导员审核申报材料、院系评定小组审议等评选环节,现将我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向本院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8日--10月13日,广大师生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32-2341304。
文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通过名单.xls
文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