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4〕64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推荐、辅导员审核申报材料、院系评定小组审议等评选环节,现将我院2023-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向本院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10月15日。
广大师生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32-2341304。
文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