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4〕64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比、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班级 姓名 学号
中21.2 刘俞孜 20210141254
中21.4 李贤琼 20210141248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文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832-2341304。
文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