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要求,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4〕6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班级 姓名 学号
中21.2 李玉婷 20210141108
中21.4 许悦 20210141070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文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0832-2341304。
文学院
2024年11月4日